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娘的,
水壺又漏水把我愛的本本泡爛了,
亙亙亙,氣死我了,
早上發現差點把我的新日誌本本泡爛,
幸好發現的早,
災情只有2頁角角。
這次徹底泡爛我的雜事本本,
其實整本只有一角整個浮浮爛爛
但在我心中他等同於整本爛了
越看越不爽。
我喜歡東西保持新新的,
超級討厭紙泡到水,
為什麼紙只要碰到水就完全無法回復原樣了呢?
這才寫了2頁耶,
亙亙亙,
越看越想把他丟掉買新的,
啊啊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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